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高校。目前,学校拥有设计学和艺术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设计专业学位博士点、设计学和艺术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设计学、艺术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设计、美术与书法、工业设计工程硕士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产品设计、动画、工业设计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产品设计、动画、工业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业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是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2025年我校继续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25年我校艺术类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为动画、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学制四年。不区分首选科目组合投档的省的考生均可报考,区分首选科目组合投档的省只招收历史科目组合考生。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为学校与英国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与范围
2025年我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16个省计划招生244人,分省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与要求
1.符合2025年各省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色觉正常(无色盲,无色弱,单色识别能力正常)。
2.考生须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各省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且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四、录取办法
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河南省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5〕24号)公布的第(4)方案(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4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执行。
2.投档至我校且符合有关录取规则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
3.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同分排位择优确定录取和专业分配顺序。同分排位不明确的,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和分配专业,专业统考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和分配专业。
4.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的成绩为准,包含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相关要求以《武汉理工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5.录取到动画和设计学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五、收费及监督
1.学费收取标准按2025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我校采用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学费按学年缴纳。2024年动画和设计学类的专业学费为7150元/学年,学分学费按所选课程的学分缴纳,每学分为80元;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为79800元/学年)。
2.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事宜。
3.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专业复测,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87651423。
六、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要求和《武汉理工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3.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25年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以新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南湖校区,立德楼301)
邮政编码: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 027-87858399
学校主页:http://www.wh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wh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