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是国家“双一流”、河南“双航母”建设高校,是教育部首批39所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历史悠久,专业种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学术科研成果丰富,拥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校现设有教育部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河南省艺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建艺术实训中心实验基地,是全国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
河南大学戏剧学院由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于魁智担任院长,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李树建担任名誉院长,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李胜素担任艺术总监。学院秉承创办国内一流戏剧学院的宗旨,配备一流的师资和管理队伍,打造一流的专业和学科平台,探索产、学、研、创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正逐步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戏剧学院。
一、招生专业介绍
表演(话剧影视表演)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政治和文化素养,具备扎实的表演理论基础,系统掌握话剧影视表演创作规律与实践技能的表演艺术人才。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政治和文化素养,具备扎实的戏剧影视导演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戏剧导演创作规律与实践技能的导演艺术人才。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政治和文化素养,具备扎实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理论基础,系统掌握该领域创作规律与实践技能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才。学生入学后将按该专业下设方向分类培养。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政治和文化素养,具备扎实的戏剧影视文学和戏剧影视学科理论基础,系统掌握剧本创作、理论评论规律与技能的戏剧影视文学人才。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政治和文化素养,具备扎实的舞蹈表演理论基础,系统掌握中国舞表演规律与技能的舞蹈表演人才。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
2026年我院艺术类(非戏曲类)招生专业5个,拟定招生计划97人。

特别提示:
学生就读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三、录取原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2.其他艺术类(非戏曲类)专业采用河南省对应类别(详见本简章第二部分)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河南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50%+文化成绩×50%。
四、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有关教育收费的文件规定,我院本科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学费8000元/生/年;住宿费暂定800元/生/年(6人间)。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个性化经济资助和发展支持。学校现已建立“奖、贷、助、补、勤、免、偿”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构建了普惠性资助、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资助模式,实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成长成才。
五、其他事项
1.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河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2.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院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简章不一致,以本简章为准。上级部门政策有调整的,以新调整的政策为准。
5.本简章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审核确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371-22196686
招生办电话:0371-22868221
招生办网址:http://zs.henu.edu.cn
电子信箱:hdzsb@henu.edu.cn
招生办官方微信:zsbhenu
招生办官方微博:http://weibo.com/hndxzsb
戏剧学院
联系电话:0371-60867682
0371-60867528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