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202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在我省参加2027年普通高考及录取的考生,均须按规定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包括全国统考(含强基计划、少年班、英才班、保送生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招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含五年一贯制、“3+2”转段招生等),单考单招类(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障单招,消防单招,本科第二学位招生等)。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另行通知,不纳入本次普通高考报名范围。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高考报名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参加省内外普通高校录取:
(1)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持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世居农牧民、无从省外往省内迁移户籍经历的久居城镇居民,其子女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在我省高中实际就读或办理了赴省外就读高中备案登记的。
(2)截至2026年12月31日,考生父母一方为调入、考录、部队转业安置到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本人及考生户籍已迁入青海,子女在我省实际就读高中或办理了赴省外就读高中备案登记的。
(3)曾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驻青部队工作满5年,现已调离(含调动、辞职、买断工龄,不含辞退、开除)青海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
(4)截至2025年12月31日,驻青部队军人、退役安置到我省的退役军人(不含转业安置到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的),本人及其子女户籍迁入我省,子女在我省实际就读高二、高三年级或在高一年级办理了赴省外就读高中备案登记的。
(5)截至2027年6月1日,在青央企或央企在我省开设的分公司(不含二级公司、子公司及办事处等机构)调入的正式在职人员,本人及子女户籍迁入我省连续满3年,且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满3年,具有我省学籍和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且其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当年,本人仍在青任职服务。
(6)截至2027年6月1日,省外来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同时符合“两五一三”条件的:户籍迁入我省的父母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连续满5年;随迁父母方在青实际投资经商营业执照或在青实际务工连续满5年;考生在我省实际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7)在我省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籍人员,在我省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或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在我省实际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
(8)考生及其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出生后首次落户我省且无省外迁移,考生初中毕业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所有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可以按同等学力条件报考。
(9)符合《青海省现行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政策解读》条件的。
5.不符合第4条各款,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普通高考报名,但只能报考相应批次院校。
(1)曾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驻青部队工作不满5年,现已调离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属城镇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普通高校。
(2)截至2027年6月1日,省外来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不同时符合“两五一三”条件,但考生及随迁父母一方自户籍迁入我省或办理了“居住证”后,确在我省实际务工或经商并具备以下条款之一的:
①如父母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或实际务工经商连续满1年以上、不满5年;考生在我省实际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并报考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及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②如父母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或实际务工经商不满1年,考生在我省实际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并报考省内高职专科院校。
③如考生父母一方确在我省实际务工或经商,在我省办理了“居住证”,考生在我省实际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并报考省内高职专科院校。
(二)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专升本考试除外),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考试招生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其他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或不接受限报政策的随迁(读)子女、户籍自外省迁入我省者,应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份或户籍流出省份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按照原籍省份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及我省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和在校大学生报名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因重复报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类别
我省普通高考报考类别分为全国统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单考单招类。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报考其中一类或兼报多类。报考全国统考的考生,可兼报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单考单招类,未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单考单招类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考;已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或单考单招类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考。仅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或单考单招类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考。各类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国统考。全国统考按照报名类型分为普通类、普通类兼报艺术类、普通类兼体育类,文化课统考采用“3+1+2”考试模式。报考艺术类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选择普通类兼报艺术类或普通类兼报体育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不能兼报。
1.普通类。考生须选择全国统考科目和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考生须在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其中,报考高校民族语言授课专业和省内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B类计划的,须选择加试民族语文(藏语文或蒙古语文)科目。选择加试民族语文科目的考生须在普通高中选修了民族语文地方课程,并参加了民族语文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标准。
报考外语类等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要求的院校或专业的考生,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时选择参加英语口语考试。2027年英语口语考试将安排在全国统考结束、高考成绩发布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少年班、英才班、保送生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及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还须按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强基计划。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须先完成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于规定时间(一般为4月)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按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参加招生高校组织的校考。
(2)高水平运动队。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先完成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于规定时间内(一般为1月至2月)按照体育总局指定的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申请有关高校运动队招生项目并参加对应项目专业体育测试。
(3)少年班、英才班、保送生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及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报考此类项目的考生,须先完成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按组考高校或招生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其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报考教育部批准的有关项目的,可凭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名单参加我省高考报名;考生如需参加高考,取得的考试成绩只作为报考相应项目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其他类型录取的依据。
2.普通类兼报艺术类。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报名类型中选择普通类兼报艺术类。艺术类考生除参加全国统考外,还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戏曲类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三种形式。艺术类省级统考各科类、各方向之间,以及艺术类省级统考与戏曲类省际联考之间,均不允许兼报。报考高校校考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相应科类(方向)考试并达到合格。艺术类各形式、科类、方向考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普通类兼报体育类。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在报名类型中选择普通类兼报体育类。体育类考生除参加全国统考外,还须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报考艺术类或体育类的考生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时选择普通类兼报艺术类或普通类兼报体育类。报名结束后,概不接受艺术类或体育类补报名。
(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根据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等身份类型,在“五年一贯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3+2转段”“3+3转段”“3+4中本一体化”及高职分类统一考试等考试类型中选择一种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1.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考生)。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考生),只允许选择高职分类统一考试。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五年一贯制”“3+2转段”“3+3转段”“3+4中本一体化”及高职分类统一考试中的一种类型。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可以选择高职分类统一考试。符合招生院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也可以选择技能拔尖人才免试。上述各项考试类型不得兼报。
3.退役士兵。以退役士兵身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选择高职分类统一考试,并选择一所报考院校,无须选择报考专业。
各身份类型对应的考试类型、考试科目及须上传的证明材料等规定,另行通知。
(三)单考单招类。包括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障单招,消防单招及本科第二学位招生。考生须选择单考单招类中的一种考试类型,各类型报考方式按照相关院校或招生单位要求执行。
1.仅参加残障单招、消防单招考试报名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有关招生院校参加报名考试。
2.选择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https://www.ydyeducation.com/)自行查询。
3.本科第二学位招生工作由青海民族大学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
我省2027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11月20日,省外集体办班考生也须在上述时间完成报名。
为确保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期参加2027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艺术类考生须于11月10日前完成报名,各考区招考机构须在11月15日前完成所有艺术类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者,不得参加2027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五、报名地点
(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1.具有西宁市主城区(含城西区、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下同)户籍和普通高中学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就读学校报名点报名。
2.户籍在西宁市主城区之外,具有户籍地区高中学校学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就读学校报名点报名。
3.省内其他跨地区就读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招考机构报名。
4.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在地考区招考机构组织报名。
(二)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
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招考机构报名。
(三)中职毕业生(含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具有户籍地区中职学校学籍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点报名。其他中职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招考机构报名。
(四)其他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赴省外就读高中生、退役士兵,以及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障单招、消防单招等考生,均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招考机构报名。
本科第二学位招生的报名工作,由青海民族大学协调西宁市城东区招考机构完成。
六、报名流程
普通高考报名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初审、身份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缴费、加分资格申请、专项计划资格申请、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前,各考区招考机构应合理设置报名点,向报名点分配考生号段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并明确高考报名所需材料。考生应准备符合考区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为初步审查,最终审核结论以考区招考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二)身份信息采集
报名点使用身份采集设备现场统一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考生照片和指纹信息后,向考生发放报名系统登录信息(考生号及初始密码)。
(三)网上报名缴费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完成个人信息填写、选择报考类别,完成网上缴费等流程。
1.登录系统并修改密码。考生凭报名点发放的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业务管理平台—考生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ptks.qhjyks.com/student)。首次登录必须修改密码,并绑定本人手机号,签订《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点击同意后即视为已签订)。
2.个人信息填写。考生点击“个人信息填写”,阅读并确认提示信息,按照《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考生操作手册》(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另行公布,网址:https://www.qhjyks.com),如实准确填报个人户籍、学籍、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信息,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照片、本人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省外户籍迁入考生还须上传准迁证及迁移证照片;考生父母为户籍未迁入我省的经商务工人员须上传居住证;个人赴省外就读普通高中(中职)的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学籍信息照片;同等学力考生须上传初中毕业证明照片。考生完成信息填写并上传材料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提交。
3.选择报考类别。考生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后,可选择全国统考报名、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或单考单招类报名。选择兼报的,须分别选择相应报考类别,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1)全国统考报名。考生进入“全国统考报名”模块,选择报名类型(普通类、普通类兼报艺术类、普通类兼报体育类),选择外语语种,选择首选科目及再选科目,确定是否参加英语口语考试、是否加试民族语文科目等,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艺术类的考生还须选择相应专业考试信息。
(2)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考生进入“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模块,首先在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等身份类型中确认本人身份类型,然后选择考试类型,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3)单考单招类报名。考生进入“单考单招类报名”模块,选择对应的考试类型(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障单招、消防单招、本科第二学位招生),确认无误后提交。
4.网上缴费。考生确定报考类别后,通过网银或微信支付报名考试费。报考全国统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须分别缴纳报名考试费用。仅报考单考单招类的考生按相关招生单位规定缴纳报名费用,不在本系统内缴费。
(1)全国统考缴费标准。报名考试费为每生每科次23元,按6科次计算,共计138元。民族语文科目按1科次计算,每科次23元。英语口语考试报名考试费为每生60元。报考艺术类或体育类的考生,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费为每生200元。
(2)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缴费标准。报名考试费为每生每科次23元。①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选择了“五年一贯制”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的考生,不参加高职分类统一考试,无需缴费。②选择退役士兵身份类型的考生,只参加职业综合能力测试(含思想政治、信息技术),按2个科次计算,共计46元。③选择“3+2”转段、“3+3”转段、“3+4中本一体化”和高职分类统一考试类型的考生,须参加高职分类统一考试,包含文化素质考试(含语文、数学、英语)+职业综合能力测试(含思想政治、信息技术),按5科次计算,共计115元。
(3)退费规则。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或单考单招类录取而未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的考生,退还全国统考考试报名费。其他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含英语口语考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的,均不退还考试报名费。省考试院将于2027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9月30日前),统一由缴费原渠道退还考试报名费。
(四)加分资格申请
高考报名期间,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申请照顾性政策加分项目,根据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中填写的高中学籍信息、就读信息,结合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经考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后获得相应加分分值。考区审核公示后,考生可通过系统下载《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确认表》,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并交回报名点后生效。未在报名期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照顾加分,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申报“民族艰苦地区”加分项目的考生,其民族成份须与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一致。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实际就读时间连续超过15天〈含〉或累计超过45天〈含〉),即“人籍分离”的,不享受“民族艰苦地区”项目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仅高中应届毕业当年和次年可享受“民族艰苦地区”项目加分;同等学力考生不享受“民族艰苦地区”项目加分。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执行以下加分项目及分值。
(1)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5)“民族艰苦地区”考生加分:
A区:玉树州6县(市),果洛州6县,黄南州河南县、泽库县,海南州兴海县,海北州刚察县,海西州天峻县符合条件(高中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均在本区域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10分。
B区:黄南州同仁市、尖扎县,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同德县,海北州海晏县、门源县、祁连县,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茫崖市、都兰县、乌兰县、大柴旦行委符合条件(高中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均在本区域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汉族考生加5分。
C区:海东市6县(区),西宁市湟中区、湟源县、大通县符合条件(高中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均在本区域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D区: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和青海油田考区考生不享受“民族艰苦地区”加分政策。
黄南州河南县、泽库县,海南州兴海县,海北州刚察县,海西州天峻县考生在户籍所在州域内高中学校实际就读的,享受A区“民族艰苦地区”项目加分分值。
省内异地集体办班办校考生,享受户籍地考生“民族艰苦地区”加分政策,加分分值降低2分;省外异地集体办班考生,享受户籍地考生“民族艰苦地区”加分政策,加分分值降低5分。省内外异地集体办班办校考生中途转学至省内就读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享受“民族艰苦地区”项目加分分值。
对于省内跨加分区域实际就读的考生(含多个区域),若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在某一个加分区域内实际就读,则享受该区域“民族艰苦地区”项目加分分值;若高中阶段三年在两个或多个加分区域内实际就读,则按实际就读地“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享受“民族艰苦地区”项目加分分值。
(五)专项计划资格申请
高考报名期间,符合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下同)与省内乡村振兴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申请专项计划资格,根据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中填写的高中学籍信息、就读信息,结合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经考区招考机构审核并公示后获得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公示后,考生可通过系统下载《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表》,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并交回报名点。获得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将同时具备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省内乡村振兴四个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我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与省内乡村振兴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条件一致,往年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含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不再具备上述四个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未在报名期间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专项计划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以考生户籍作为投档条件的省内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A类计划及省内生态专项计划,和以民族语文考试成绩为投档条件的省内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B类计划,考生无需进行申请,由系统根据考生填报的户籍等信息赋予报考资格。
各类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如下。
(1)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2027年我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生源范围和报考资格条件是:除西宁市城西区、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和青海油田以外各考区的农(牧)业家庭户籍(不含跨省迁移)、在本省中学(西宁市城西区、城东区、城中区、城北区和青海油田的中学除外)实际就读高中三年并具有学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27年高考报名的学生。“农(牧)业家庭户籍”以户口簿为准。户籍制度改革后,将“农(牧)业家庭户籍”改为“城镇居民户籍”,但其家庭成员仍然在从事农(牧)业生产活动的,在提供了“村集体组织成员证”或旧户口簿或土地经营证或其他能够足以证明其原始身份的证件(由中学和考区招考机构审查原件和复印件),经考区招考机构严格审查认定后,方具有选报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资格。
(2)省内生态专项计划。只允许户籍在三江源生态核心保护区(包括玉树州:玉树市、杂多县、称多县、治多县、囊谦县、曲麻莱县;果洛州:玛多县、玛沁县、甘德县、久治县、班玛县、达日县;海南州:同德县、兴海县;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海西州: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的考生报考。
(3)省内乡村振兴专项计划。只允许符合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报考。
(4)省内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计划。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计划分为A、B两类。A类计划面向六州招生,生源范围为在定向州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试的所有考生;B类计划面向全省普通高中学校选修了民族语文地方课程,并参加了民族语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达到合格标准,且在普通高考报名时选择了“加试民族语文科目”的考生。
(六)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
高考报名期间,符合高考合理便利条件的残疾考生,可在高考报名系统中申请合理便利。考生进入“合理便利申请”模块,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残疾人证》编号,选择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注明残疾部位,并申请合理便利项目。
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上传:本人《残疾人证》正反面照片、经本人签字并按要求盖章的《残疾考生高考合理便利申请书》(支持图片、PDF格式,申请书模板可在报名系统内下载,完成填写、签字盖章后上传)。由考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核。合理便利审核结果由省考试院采用电子方式告知考生。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在“合理便利告知书”模块中下载告知书。
(七)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是全国统考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省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以综合素质平台数据为准,由省级招考机构从综合素质平台自动导入,作为考生投档录取的依据。具有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省内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及省外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由考生本人向考区招考机构提供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考生投档录取的依据。所有中职学生及不能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省内外普通高中毕业生,均须下载并填写《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由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交回报名点,作为考生投档录取的依据。
七、报名信息修改
提交报名信息并缴费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更改报名信息。高考报名结束前,需修改报名信息的已缴费考生,须向考区招考机构书面提交申请,由考区招考机构修改报名信息。普通类考生的首选、再选科目信息在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
高考报名结束后至2027年3月31日期间,需修改除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增加英语口语考试、民族语文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向考区招考机构书面申请,由考点审核,考区招考机构修改并做好信息修改登记管理。
申请修改政治面貌的考生须于2027年6月1日前向报名点书面申请,考区招考机构汇总书面上报省考试院,由省考试院统一修改。
信息修改后,由考区招考机构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等相应表格,经考生本人及家长重新签字确认后交考区招考机构。考生身份证号发生变化须重新进行高考报名;身份证号未发生变化,但姓名、性别、民族等信息需更正的,须到报名点重新采集身份信息。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思想和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真实性负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户籍在省内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地区的应届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学校指定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其他考生(含赴省外就读应届毕业生、户籍不在省内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地区的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须下载《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由考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作出鉴定,并由报名点指定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按报名点指引提交有关材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区招考机构、学校及其他鉴定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专人负责、据实填写、严格审核等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因工作失误导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影响考生录取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九、考生体检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身体检查,体检工作由考区招考机构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2027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无纸化”体检,各考区招考机构应确定本辖区内的二级甲等医院作为体检医院。如无二级甲等医院,由考区招考机构报市州招考机构批准同意,可放宽到二级乙等医院。主检医师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并对考生体检结论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应在高考报名所在地招考机构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高考体检,不接受考生自行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所得的结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青教综〔2017〕1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青教综〔2025〕35号)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报名考生体检工作。考区招考机构应加强对普通高考体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体检医院要选派责任心强、专业素质过硬的医护人员承担体检工作。体检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标准,严防弄虚作假,确保体检结果客观准确、真实有效。
各考区体检工作应于2027年3月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考区招考机构自行安排。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如无既往病史则填写“无”,不留空白;如有既往病史,除如实填写病史外,还需注明康复情况)。体检结束后,考生可通过高考报名系统中“我的体检表”及时查看个人体检结果,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由考生提出申请,经主检医师签署意见,由考区招考机构组织复检一次,复检工作须在2027年3月20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经考生本人申请,考区招考机构同意并安排到青海省人民医院进行终检,终检须在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终检申请。未按考区招考机构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终检。凡申请复检或终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最后一次检查结果为准,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体检信息将在录取阶段提供给院校进行阅档,禁止任何人员更改。
十、温馨提示
(一)考生须如实填写高考报名相关信息,并按考区招考机构的要求提供普通高考资格审查材料,对考生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存疑的,考区招考机构有权要求考生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查实考生提供了虚假材料,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考生在青报考和录取资格。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招生录取全过程。普通高考报名后至全国统考前,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系统中的“高考报名”-“打印样表管理”模块,下载《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表》,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下载《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查表》;申请加分资格的考生还须下载《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确认表》;申请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还须下载《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表》。所有中职学生及不能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省内外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须下载《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赴省外就读应届毕业生、户籍不在省内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地区的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下载《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上述表格连同考区招考机构打印下发的《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相关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考生及家长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交回报名点。报名点核验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须于2027年3月31日前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本通知附件中的各类表格、承诺书均为样表(式),考生需完成缴费后在系统打印,直接打印样表填写视为无效。
附件:https://www.qhjyks.com/ztzl/ptgkz/index.htm
1.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样式)
2.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
3.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表(样表)
4.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确认表(样表)
5.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确认表(样表)
6.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查表(样表)
7.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样表)
8.青海省2027年普通高考考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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